2026.05.18 | admin | 21次围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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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环保资讯】7月1日起实施!生态环境部发布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...
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》(HJ 1250—2022)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该标准旨在规范工业固废和危废治理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行为,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技术支撑。
排污单位在自行监测时,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,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对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数据进行监管和审核,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。
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的情况下,车间排放口可以不监测,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。法定监测要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。
自行监测 监测依据:根据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》,重点排污单位需要自行编制监测方案,并按照方案进行监测。企业编制的依据是生态环境部编制的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》。监测方式:企业可以自行组建实验室进行监测,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。
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企业端登录账户后,在监测记录模块进入到全国平台,或直接登录平台网址。激活账号填报功能,完善企业基本信息。在线编制并提交自行监测方案:在“企业信息填报”处点击“监测方案信息”,根据《指南》等文件要求对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调整与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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